📢 增值税新规对建筑企业的影响,一句话总结:
“税率不变,征收率简化,混合销售定税率,进项抵扣更宽松!”
具体怎么操作?直接上干货👇
一、税率:建筑服务仍适用9%,但混合销售有变数
核心税率不变
建筑服务(工程、安装、修缮等) 维持9%税率,与现行政策一致。
例外:销售自产货物+建筑服务(如钢结构企业),需按“混合销售”判定税率(见下文)。
混合销售新规:合同决定税率
若合同约定“包工包料”,但材料成本占比70% → 可能被认定为销售货物, 全按13%!
若合同强调“施工服务为主,材料为辅” → 可 全按9%!
对策:在合同中明确“建筑服务为主”,并拆分材料与服务的金额占比。
旧规则:按企业“主业”定税率(如建筑公司卖材料+施工,全按9%)。
新规则:按单笔交易的“主要业务”定税率!
案例:
二、征收率:3%一刀切,但老项目可能“留后门”
简易计税项目
清包工、甲供工程等简易计税项目,征收率从3%→ 仍为3%(无变化)。
建筑老项目(2026年前开工):原适用5%简易计税的, 可能保留5%(需等财政部明确)。
新规统一征收率为 3%(原5%未明确取消)。
关键影响:
过渡期优惠
小规模纳税人(如小型建筑分包商)到2027年底前,开票仍可按 1%(非3%)。
提醒:总包方收取1%发票,进项抵扣减少,需重新测算分包成本!
三、进项抵扣:两大红利别错过!
贷款利息终于能抵了!
建筑企业融资利息的进项税可抵扣(需取得增值税专票)。
公式:
可抵税额 = 贷款利息支出 × 6%
例:1亿元贷款年息500万 → 抵税30万(500万×6%)!
餐饮发票“有条件抵扣”
不能抵:员工食堂、商务宴请的餐饮费;
能抵:工地食堂采购食材、预制菜(备注“食材采购”)。
操作:要求餐饮供应商拆分“食材费”和“服务费”,仅食材部分开抵扣发票!
四、视同销售:关联交易更自由
取消“视同销售”的情形
总分机构间调拨建材、设备 不再视同销售;
关联企业无息借款 无需视同销售缴税。
利好:集团内资金调配、物资调拨更灵活,减少税务成本!
仍需视同销售的情形
无偿赠送房产、机械设备给其他单位(用于公益除外);
用建筑材料抵债(按市场价计税)。
五、异地施工预缴:政策延续,注意细节
预征率不变
一般计税项目: 2%预征率(按价税合计金额计算);
简易计税项目: 3%预征率(按全额计算,不可减分包)。
风险提示
若项目地预缴税率错误(如误用5%),可能被要求补税+滞纳金;
必须留存资料:分包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凭证(备查期5年)。
六、合同与发票管理:3个救命技巧
合同写明“建筑服务为主”
例:合同标题避免“销售材料”,改为“XX工程项目施工合同”;
在条款中注明“服务占比超50%”。
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全!
建筑服务发票需备注: 项目名称、地址;
餐饮发票需备注: “食材采购”(否则默认不能抵)。
分拆混合销售合同
材料销售与建筑服务分别签订合同,适用不同税率;
若无法分拆,在合同中注明价格拆分比例(如材料30%,服务70%)。
附:建筑企业新规应对清单
事项
2026年前要做的事
风险提示
混合销售合同修订
重新审核合同模板,明确“服务为主”条款
未修改可能导致多缴税!
贷款利息抵扣申请
与银行协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普票无法抵扣
分包商资质核查
确认小规模分包商能否开1%发票
若开3%发票,成本增加!
异地项目预缴台账
建立预缴税款明细表,跟踪退补税情况
资料不全可能无法退税
🌟 最后提醒:
建筑企业税负 = 税率 × 业务模式 × 发票管理!
新规下, 谁能更快调整合同、分拆业务、管好发票,谁就能省下真金白银!
转发给项目经理和财务,2026年一起“税”得安稳! 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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