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用、挖掘公路、公路用地(三公里以上)
来源: [公路局] 发布时间: 2013-06-30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
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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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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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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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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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影响行车安全;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; |
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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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书,包括主要理由、地点、施工期限等。 2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、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,建设项目国家有资质等要求的,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当加盖相应资质单位的公章。 3、保障公路、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。 4、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。 5、申请人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
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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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-审查(现场勘察)-审批-办结 受理:1个工作日; 审查(现场勘察):7个工作日; 审批:2个工作日; 办结:立即结案。 |
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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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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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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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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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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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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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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